分类指南

中国商标分类指南

依据尼斯分类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实践,介绍中国商标申请中商品与服务分类的基本规则。

1. 45 个类别

第 1–34 类为商品,第 35–45 类为服务。类别应依据具体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与实际用途确定,而不是依据申请人的行业或公司名称。

2. 类似群与标准名称

商标局将每个类别划分类似群,并在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公布标准项目名称。申请时应填写具体项目名称,类别标题、【注释】、类似群号和项目编号本身不能作为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。

3. 如何选择正确类别

商品可重点考虑功能、主要用途、原料,以及是否为其他产品的组成部分或专用容器;服务可重点考虑所属行业、目的、内容、方式和对象。难以判断时,应结合类别标题、【注释】及最接近的标准名称进行比对。

4. 标准名称与非标准名称

应优先使用现行标准名称。非标准名称应准确指向一项具体商品或服务,避免含糊、过度宽泛或广告宣传性表述,并符合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分类原则和名称要求。

5. 版本与官方确认

尼斯分类和《区分表》会定期调整。申请前应核对提交申请时施行的版本、官方公告和最新文本。本指南仅用于帮助理解,不替代官方文本或具体案件审查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来源

请在中国商标网直接查阅“商品和服务分类”栏目及现行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。

打开商标局分类指南
← China Trademark Classification